無障礙環境之發展緣起
美國雖然在1920年代即有無障礙環境的理念,但一直到1960年代由於參與越戰之傷殘退伍軍人大量回到美國本土,對於美國ˋ造成很大的衝擊,美國即開始進行身心障礙者相關法案規定我國無障礙環境發展
我國民國77年在建築技術規則第10章增進「公共建築物殘障者使用設施」讓無障礙環境的建設正式有了設計技術的依據
民國92年至94年主管機關要求各縣市政府定期提報進度報表、公布各縣市績效評比結果、對不合格之建築物強制開罰單、中央政府社會力年度預算之縣市分配款額度以推動無障礙環境績效評比為依據各類型失能特徵與認知、行動能力
廁所、盥洗室
¢位置:應設於無障礙通路可到達之處。
¢地面:廁所地面應堅硬、平整、防滑,尤其應注意地面潮濕即有肥皂水時之防滑。
¢高差:由無障礙通路進入廁所不得有高差,止水宜採用截水溝。
無障礙引導標誌
¢標誌:無障礙廁所前牆壁或門上設置應突出醒目,如走道與廁所開門方向平行,則應垂直牆面
廁所相關尺寸
¢淨空間:廁所盥洗室空間內應設置迴轉空間,其直徑不得小於15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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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廁所空間應採用橫向拉門,門寬度不得小於90公分,靠牆之一侧並應具門把3~5公分設置門擋,以防夾手
¢鏡子:鏡子鏡面底端與地板面距離不得大於90公分,或應設置傾斜鏡面,鏡子高度應在90公分以上
¢淨空間:廁所盥洗室空間內應設置迴轉空間,其直徑不得小於15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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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廁所空間應採用橫向拉門,門寬度不得小於90公分,靠牆之一侧並應具門把3~5公分設置門擋,以防夾手
¢鏡子:鏡子鏡面底端與地板面距離不得大於90公分,或應設置傾斜鏡面,鏡子高度應在90公分以上
¢位置:求助鈴其按鈕應設置兩處,一處在距離馬桶前緣往後15公分、馬桶座位60公分處,另一處在馬桶前緣往前35公分、高35公分處,按鈕應明示標註
¢連接裝置:按鈕應連至服務台或類似空間,若無服務台,應連接至廁所外部設置警示燈或聲響
馬桶
¢淨空間:馬桶至少有一側邊之淨空間不得小於75公分
¢高度:應使用一般形式馬桶,座位高度為40~45公分,馬桶不得有蓋,應設置靠背
沖水控制
沖水控制可為手動或自動,手動沖水應設置於L行扶手側牆上,距馬桶前緣10公分及馬桶座面上約40公分處
側邊L型扶手
¢馬桶側面牆壁應裝置L行扶手,扶手水平與垂直長度皆不得小於70公分,垂直向之扶手外緣與馬桶前緣之距離為27公分,水平向扶手上緣與馬桶座面為27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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